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持续深化医育结合托育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整体水平。
按照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医育结合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牵头单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按计划完成标准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