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关于成立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整理收纳专业委员会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筹备材料充分规范,且符合《湖北省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条件,并报请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理事会审定,特批复准予成立湖北省整理收纳专业委员会。
希望湖北省整理收纳专业委员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各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发挥示范引领、行业自律作用,在整理收纳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湖北省整理收纳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批复!